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74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現將紹興市上虞區2024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高校、專業及招生(招聘)計劃
見附件
二、招生(招聘)條件
2024年報考普通高校,熱愛教育事業,立志為教育事業作出貢獻的紹興市戶籍(以高考時戶籍為準)考生。其中:
1.報考紹興文理學院小學教育(師范)專業定向生崗位的,高考成績沒有分數控制線要求,選考不提科目要求;
2.報考杭州師范大學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師范)專業定向生崗位的,高考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2門科目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3.報考浙江師范大學地理科學(與思政教育復合)專業定向生崗位的,高考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選考科目要求為:地理科目必選。
三、招生(招聘)流程及辦法
1.考生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考生。
2.省教育考試院劃取上線考生與傳交上線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向定向培養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定向培養高校將名單抄告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
3.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定向培養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面試和體檢工作。面試成績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面試成績不計入高考總分。體檢結果即時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異議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面試、體檢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電話通知。
4.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確定擬錄取定向培養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商紹興市上虞區人力社保局后,與考生、培養高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可依次遞補。
5.省教育考試院按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進行投檔,相關高校按規定錄取。
6.錄取結束后,由相關高校將定向生名單抄送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紹興市上虞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定向培養補助
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被定向培養高校錄取的定向培養對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4.6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在定向培養協議書中明確。
五、聘用事項
參照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教育師范畢業生有編有崗的政策精神,凡被錄取的定向生按期畢業的,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體檢、考察合格,由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通過適當形式評估定向生教學綜合素質,確定名次。定向生按名次依次擇崗,到具有事業編制的中小學教師崗位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根據相關規定解釋。
咨詢電話:葉老師 8295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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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上虞區教育體育局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標題:紹興市上虞區2024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4/6/21/art_1229703816_59154320.html